雖說同樣句話,但卻迥異。
池傷敵千自損百法,因損護國公府名聲?也尺绫吊池門,們拿麼辦法!
時:……
這就法子?唉!
鄭巧兒:!!!
還如由護國公府面呢!
所除驚詫無語,都把目齊刷刷落時。
遇事還得靠主骨!
時斂眉目,條斯理問,兒姐姐既然連都怕,自然懼點閑言碎語吧?
池愣,随即點頭,除,皆無事。
鄭巧兒皮,兒,别太委屈兒。護國公府既收兒為義女,便應該為遮風擋。
池原個輕易落淚女子,聞言便起跪鄭巧兒面,淚婆娑磕個頭,夫恩,兒此難報。但正因如此,兒更能無端連累護國公府。擡起頭,目堅定,清楚,認親事暫且擱置。待風波過,再作打算。
鄭巧兒:!!!
到女兒飛!
氣鼓鼓,同!
時卻,擱置也好。
鄭巧兒巴巴,兒法子幫幫兒?
時點點頭,既然池鬧,便讓們鬧夠再說。
這話,場全都頭霧。
時疾徐端起茶盞,輕抿,依翼律法,後,池就犯項罪名。
衆洗恭聽。
但見時放茶盞,字正腔圓普法,其,池故利用老太太屍體鬧事,構成‘發冢’罪。依律,故移屍誣告者,杖、流千裡;若緻屍體損壞,加刑。
其,池以‘逼親祖母’為由誣告兒姐姐,屬‘誣告反’。另,若誣告導緻名譽受損,需賠償并受杖刑。
時眨巴着睛問,兒姐姐,麼‘誣告反’?
時耐答,比如誣告罪,則誣告者抵。
哦。時仍半解,決,往後習律法。
普法兒姐姐起來好威風呀!
時又繼續,其,聚衆鬧事。首犯杖、徒;從犯減等。若引發民亂,按‘謀叛’論處。
其,池未妥善葬老太太,反而利用其屍體鬧事,違反‘孝’,屬‘惡’之‘孝’,當判流放或絞刑。
時雲舟聽來,也忽然覺得自己像個丁,麼都懂。目裡滿崇拜之,兒姐姐,第項罪名呢?
時微微笑,這就為何等池鬧。翼喪葬律令‘而殓,而葬’。池若屍超過,便‘屍葬’,杖;若借屍訛詐,加等治罪。
這每項罪單挑來,都跟差。更何況項同時罪。
衆隻時雲起律法,沒到時也同樣,遑讓。
片寂靜。歎。。
鄭巧兒拍案叫絕,妙啊!如此來,咱們根本必,池自己就能把自己作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