萬曆丁亥朔,命戶部尚書務實經略蒙元諸事,督禁衛軍及薊遼宣鎮,兼管津備戰。賜尚方劍,諸将官用命者軍法從事,毋庸報聞。
消息,原先還隻私議論關于開伐元之事便直接擺台面之,而對于務實任經略,也難免議論紛紛。
次務實任經略,本質朝廷虛張聲勢吓唬。因此,次雖然創個記錄,即名義掌握鎮邊軍同時居然曾卸任戎政侍郎,邊軍京營把抓,但因為次甚至根本打算離京,故而朝廷百官也沒太反應。雖然也疏表示如此作為會導緻隐患,但基本沒鬧聲響。
然而這次同,這次務實裡掌握力量甚至比次虛張聲勢更加龐,刻就引起很官員疏表示反對。
說權力,其實也确:禁衛軍必說,這幾來朝廷費盡力打造核精銳,全軍雖然隻萬餘,但炮配備達到同等兵力邊軍兩倍以,禁衛軍騎兵部隊馬,謂全最富;
薊遼鎮為薊鎮、遼東、昌平、保定,其遼東兵萬,薊州兵萬,昌平兵萬,保定兵萬,這就達萬軍。
另還個津被單獨開列,這津鎮由于津港越發之後設,還沒被劃歸薊遼總督管轄,所以這個鎮稍微點例。馬步軍隻兩萬,但卻支師。過聖旨隻說讓務實兼管津備戰,考慮到師能察哈爾,務實也差兩萬步騎,因此津鎮概會真正參與作戰。
宣邊之差,宣府兵萬,同兵萬,兵萬,計萬軍。如此算來,務實如次般,底依然萬軍,好像沒麼區别才對,麼就同呢?
且說次隻虛張聲勢,而這次實打實督軍,實際後面句賜尚方劍表述才更讓震撼。
本來文官位就,專門派邊疆督軍作戰總督乃至巡撫都經常被賜予尚方劍時候,以便能對麾将領形成夠威懾。然而,以往賜尚方劍時表述都總兵以用命者軍法從事,而這次務實待遇卻顯同,諸将官用命者軍法從事,并且毋庸報聞。
首先最顯差别就,務實權認定對方用命時候陣斬總兵這最級将領,僅能斬,甚至還毋庸報聞。這麼?就殺殺,連報都用,朝廷全面放權,對加絲毫制約。
另還點,這句話說得夠确切,能夠引起歧義。諸将官這個字應該理解為所将官,還理解為所将、官?這個差别,者僅指武将,倒也無所謂,就算真殺個倒黴總兵,朝諸公底裡恐怕也談麼疼。然而萬後者就,包括文臣!
麼能殺文臣呢!這暴政啊!
雖然聖旨裡這話點含糊,但京百官顯然絕含糊,紛紛疏求皇帝釋疑,必須把這事說清楚——說清楚當然根本,根本問題必須保證沒以擅殺文臣!
事到這步,甚至連實學派官員們都無法善,部分也跟着疏表示擅殺文臣對,長此以往國将國。
仔細就會發現,除務實這系嫡流部分場尴尬隻能保持沉默之,幾乎處于滿朝反對局面。務實本也連着兩奏疏,第奏疏表示自己絕會胡亂加罪于文官;第奏疏則向皇帝表自己态度,說自己也同經略獲得處置文臣權力,并且強調此乃子之權,即便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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