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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隆慶中興》第417章 第413章 事了波瀾猶未已(四)(第1頁)

朱載坖支持瑞清丈田畝,但瑞必須完成賦稅征收,否則嘉靖絕會放過。這點朱載坖最擔問題。

朱載坖很清楚,欠糧關鍵就士紳們,尤其士紳,們論品級免納定數額稅糧,視為對官員俸薪待遇種補償性福利。過,缙紳往往将這種優免肆,謀求法收益,就所謂冒濫之弊,包括接受詭寄、投獻,兼并,隐藏丁,擴優免田糧數量範圍,拒絕承擔優免範圍之裡甲正役,甚至公然逋賦,轉嫁賦役責任。

詭寄之。所謂分,就戶分田。

戶并非實際戶,而州縣衙門統計納稅單位。煙戶保甲構成單位,為社會實際戶。

最初煙戶與戶統計之初,應該針對統計,若統計比較準确,麼其時納糧戶涵蓋應該與實際相差無幾。但問題于,官府關注實際納糧交錢誰,而戶能能交齊錢糧額度。至于否已經自然消徒具空殼,或者否實際已别居分析,都其關容。

這時候就士紳們時候,士紳們會衙門吏勾結起,把主賦稅移到某幾個戶,而實際這些戶恐怕就已經沒任何,官府收稅也就成無稽之談。而實際收入田産移到另幾個,如此便達到偷逃賦稅。這就分。

詭寄比起來,分更加難以查來。也很确,清丈田畝,就無法保證官府稅收,所以必須先清丈,再征稅。

朱載坖些擔憂府,厲害?

從這些士紳們們收稅件簡單,稍,就敗名裂。

以為:但為國,何論其

朱載坖由得說:既然,孤就當成全

朱載坖随即叫來幾位講官,起商量此事,講官們提,除詭寄、分之,還攬納,所謂攬納,就個士紳包攬稅收,由向朝廷交稅,然後向百姓收取,說包稅。

最開始攬納者主體權勢之或無籍之徒,們從稅戶或解戶裡兜攬代納,通過攬而納、虛買實收、以次充好等途徑謀取錢财,現這個已經士紳們特權,鄉紳采用詭寄等方式,将民戶田糧兜攬到自己名,包收代納,交,以牟取利。

其實朱載坖認為最抑制士紳兼并。這才解決問題根本辦法。士紳們濫用特權種種為,已構成逋賦因素,甚至到虧國計,損民步。

朝廷優免政策,實際成為們欠糧具。按照嘉靖頒布優免則例:京官品,免糧丁。品,免糧丁。品,免糧丁。品,免糧丁。品,免糧丁。品,免糧丁。品,免糧丁。品,免糧丁。品,免糧丁。

本來按照這個制度,就說如果品官紳之田糧丁,按照優免則例,以優免,餘丁,必須承充徭役,得逃逋

實際,并非如此,這些依附于官紳之宗族、親戚,甚至奴仆都徭役,官紳逋逃,役都加,使得堪勞苦。這朱載坖們現解決問題。

朱載坖接着問:除官紳之,蘇州還些占巨額?

瑞說:還寺院,們也占田産。

蘇州稠密,寺觀林,為僧者冗雜,而其私自為僧者,這些寺院數衆,還占區寺院林計其數,擁,肯定超過原本數額規定。

按照朱規定,欽賜田,稅糧全免。常,仍稅糧,仍免雜派差役。僧許充當差役。這個規定無疑為寺院擴張提供方便,自建國伊始,僧占田蠶百姓田現象就層窮。

朝廷限定僧畝田,餘田給民衆耕種。但寺院占遠遠超過朝廷限額,瑞說寺院田或數百頃,而官府徭役未嘗及之,貧民無田,往往為徭役所困。

朱載坖之就聽聶豹言及廟産問題,但到蘇州來還沒來得及處理此事,現正好并問及,首先就搞清楚這些寺院到底

查訪,鎮鶴林寺占田畝,徑萬壽寺畝,常熟破興福寺僧田百畝,其餘各處寺院,則數百畝,則數萬畝,雖然朝廷規定寺田也繳納賦稅與徭役費用,但寺院借助權勢,得以優免。這些相關費用自然而然轉嫁到民衆頭,加民衆負擔。而寺院則憑借特權,圈占,轉租收利,剝削百姓。

朱載坖說:清丈田畝,固然,但請旨陛再說,寺院田産,朝廷文,畝,得超過,當比照度牒,沒收,納為官田。

對于這些秃驢,朱載坖會客氣,反正嘉靖也待見們,收拾也就收拾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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