朱載坖支持瑞清丈田畝,但提瑞必須完成賦稅征收,否則嘉靖絕會放過。這點朱載坖最擔問題。
朱載坖很清楚,欠糧關鍵就士紳們,尤其官士紳,們論品級免納定數額稅糧,視為對官員俸薪待遇種補償性福利。過,缙紳往往将這種法優免肆擴,謀求法收益,就所謂冒濫之弊,包括接受詭寄、投獻,兼并,隐藏丁,擴優免田糧數量範圍,拒絕承擔優免範圍之裡甲正役,甚至公然逋賦,轉嫁賦役責任。
除詭寄之,命就分。所謂分,就戶分田。
戶并非實際戶,而州縣衙門統計冊納稅單位。煙戶保甲構成單位,為社會活實際戶。
最初煙戶與戶統。戶統計之初,應該針對戶統計,若統計比較準确,麼其時冊納糧戶涵蓋應該與實際相差無幾。但問題于,官府關注并戶實際納糧交錢誰,而冊戶能能交齊錢糧額度。至于戶否已經自然消徒具空殼,或者否實際已别居分析,都其關容。
這時候就士紳們其時候,士紳們會衙門吏勾結起,把主賦稅移到某幾個戶,而實際這些戶恐怕就已經沒任何丁,官府收稅也就成無稽之談。而實際收入田産移到另幾個戶,如此便達到偷逃賦稅目。這就分。
詭寄比起來,分更加難以查來。瑞也很确,就清丈田畝,就無法保證官府稅收,所以必須先清丈,再征稅。
朱載坖些擔憂說:府,其厲害?
從這些士紳們們收稅件簡單事,稍注,就能敗名裂。
瑞以為說:但為國,何論其。
朱載坖由得說:既然府此,孤就當成全!
朱載坖随即叫來幾位講官,瑞起商量此事,講官們提,除詭寄、分之,還攬納,所謂攬納,就個士紳包攬片稅收,由向朝廷交稅,然後向百姓收取,說就包稅。
最開始攬納者主體權勢之或無籍之徒,們從稅戶或解戶裡兜攬代納,通過攬而納、虛買實收、以次充好等途徑謀取錢财,現這個已經士紳們特權,鄉紳采用詭寄等方式,将民戶田糧兜攬到自己名,包收代納,收交,以牟取利。
其實朱載坖認為最還抑制士紳兼并。這才解決問題根本辦法。士紳們濫用特權種種為,已構成逋賦因素,甚至到虧國計,損民步。
朝廷優免政策,實際成為們欠糧具。按照嘉靖頒布優免則例:京官品,免糧、丁丁。品,免糧、丁丁。品,免糧、丁丁。品,免糧、丁丁。品,免糧、丁丁。品,免糧、丁丁。品,免糧、丁丁。品,免糧、丁丁。品,免糧、丁丁。
本來按照這個制度,就說如果個品官紳之,田糧、丁,按照優免則例,,丁以優免,餘丁,必須承充徭役,得逃逋。
但實際,并非如此,這些依附于官紳之宗族、親戚,甚至奴仆都徭役,官紳逋逃,役都加民,使得們堪勞苦。這朱載坖們現解決首問題。
朱載坖接着問:除官紳之,蘇州還些占巨額?
瑞說:還就寺院,們也占量田産。
蘇州處腹,稠密,寺觀林,為僧者冗雜,而其私自為僧者,這些寺院僅數衆,還占量。區寺院林,計其數,擁田也,肯定超過原本數額規定。
按照朱規定,欽賜田,稅糧全免。常田,仍稅糧,仍免雜派差役。僧許充當差役。這個規定無疑為寺院擴張提供方便,自建國伊始,僧占田蠶百姓田現象就層窮。
于朝廷限定僧每畝田,餘田給民衆耕種。但寺院占遠遠超過朝廷限額,瑞說:寺院田或數百頃,而官府徭役未嘗及之,貧民無田,往往為徭役所困。
朱載坖之就聽聶豹言及廟産問題,但到蘇州來還沒來得及處理此事,現正好并問及,首先就搞清楚這些寺院到底田。
據瑞查訪,鎮鶴林寺占田畝,徑萬壽寺畝,常熟破興福寺僧田百畝,其餘各處寺院,則數百畝,則數萬畝,雖然朝廷規定寺田也繳納賦稅與徭役費用,但寺院借助權勢,得以優免。這些相關費用自然而然轉嫁到民衆頭,加民衆負擔。而寺院則憑借特權,圈占,轉租收利,剝削百姓。
朱載坖說:清丈田畝,固然,但請旨陛再說,寺院田産,朝廷文,僧畝,得超過,當比照度牒,沒收餘,納為官田。
對于這些秃驢,朱載坖會客氣,反正嘉靖也待見們,收拾也就收拾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