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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隆慶中興》第421章 第417章 佛門亦非清淨地(四)(第1頁)

對于現徭役弊端,朱載坖清楚,唐順之等很清楚後張居正更條鞭法,但朱載坖并認為條鞭法解決問題辦法。

相反,朱載坖認為條鞭法過于簡單粗暴,為增加收入,段,零博弈,對于老百姓極友好。賦役折銀,對于官府來說,征收方便,轉運便捷,當然樂于

而對于衙門吏來說,當然更征收銀兩,獲取耗,好飽私囊。對于豪強士紳們來說,求之,因為掌握巨額銀兩,以操控場,當百姓需交稅時候,們就捂緊銀兩,造成銀貴物賤局面,價收購百姓

等到青黃時候,再價向百姓賣糧,們當然樂如此。

朱載坖很清楚條鞭法最問題就公平,百姓本就困苦,還被官府、士紳聯壓榨,究其原因,實際朝廷根本掌握鑄币權,國對于物價毫無辦法,任由士紳們操控。

,朱載坖還就攤丁入畝呢,但顯然現實,先收拾這幫秃驢再說。

朱載坖唐順之、趙貞吉等商量

首先針對寺院,清查直隸所屬寺院,照民田征稅,概得免。

其次就清理尚,寺院尚主分為兩種,度牒,屬于被朝廷承認,但對于取得度牒章程。度僧基本都考試,通過者方給予度牒,朱載坖命趙貞吉巡寺院,對度牒尚進考試,凡格者,予以還俗。

度牒,這些本就被朝廷承認,自然麼說,全部還俗,同時朱載坖還命令錦衛配趙貞吉,甄别其法之徒。

然後就比較麻煩尼姑問題,對于尼姑,實際些矛盾。太祖皇帝規定:自今者聽,未及者許。後來洪武,太祖皇帝孝陵裡達诏令,将尼姑限提歲。

宣宗皇帝則嚴婦女之禁,憲宗也如此,成化間,仍禁絕婦女許為尼。到本朝,嘉靖本就分厭惡佛教,兩次诏将尼僧發回改嫁,還俗婚配。

而且對于僧數量,祖制規定,朱老限定全國僧總數。永樂規定,今後願為僧、者,府,州,縣,現秃驢數量肯定遠遠超過朱老規定

所以清理這些秃驢就成為

量違法建造寺院。按照法度,這些寺院都應該予以拆毀,但能這麼量拆毀佛寺,必然激起僧衆信徒反抗,對朱載坖來說劃算

即便令尼姑還俗,恐怕也些尼姑沒,将這些無處尼姑集起,加以管理,任其禮佛,也,隻能夠尼姑,聽其領會,或者給嫁給士卒們。

至于些妄圖依靠混進寺院裡逃避朝廷賦稅,朱載坖會客氣,除些作奸犯科繩之以法之,剩餘苦力,用們代替百姓徭役,各處軍興,修築牆,還修繕利,們都派得用處,幹點活,百姓就點勞役,沒

朱載坖趙貞吉商量好之後,以巡按禦史名義布告直隸:僧田之蘇松為最,舉蘇松又以蘇州為最,者數千畝數百,以無君無父之兼飽之奉何所至?而吾良民旦夕疲筋骨曾無卓錐之産者何限?各處無征田糧灑派貧民者又何限?其僧田為豪巧計僭據者又何限?

經雲君子裒益寡,稱物平施,若以今富僧與貧民較之均之甚矣,且古限民名田之議況于僧

君子盍請諸朝量減寺院餘田畝分給貧民為業,亦古者授民以田之或以補貱無征糧田,亦所謂截長補,此其所利者,民也官也,其謂利者特僧

同時趙貞吉還曉谕諸僧,之幹犯王法者,限期自首。

趙貞吉告示,蘇州秃驢們都。蘇州寺民沖突,比較激烈方。國初期,曆經規模戰亂毀壞,寺毀僧散,寺院淪為荒田。

蘇州本就就稠,寺田太,民田,民衆無法滿耕種需求,寺院荒廢後,寺田被民衆當成無主荒耕種,但随着寺院再次恢複,僧借助官方勢力又得到寺田。

造成蘇州百姓寺院矛盾極為尖銳。之官府,向傾向于寺院,因為這些秃驢士紳們關系匪淺,如雲禅師就魏國公府關系,浙籍士僧結交甚廣。

甚至連徐階都交往,松積善寺久寺頹,寺僧無力修,遂求助于吏部郎談景瞻,慧禅寺因寺毀僧散,徐階置田畝,以資

甚至陸炳等資助寺院記錄。現趙貞吉寺院,們肯定幹啊,部分僧侶通過各種關系勸說趙貞吉,另部分京、京師,動用各種關系,威逼利誘,逼趙貞吉罷

連徐階也收到這些信,徐階認為學巨擘,領袖資格,于親自寫信給趙貞吉,希望給自己個面子,對這些秃驢網開面。

祖甚至親赴蘇州,勸說趙貞吉,這位确實狂熱佛教徒,因志佛法,自号台居士,這次聽說趙貞吉直隸頓寺院,連忙趕赴蘇州,勸說趙貞吉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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