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章《律》
嗯,楊尚書見,寶劍鋒從磨砺,梅自苦寒來。無論誰,輕時經受苦難磨砺,都很難作為。
對于楊漣教育後代方式洪濤非常認,從古至今,創業成功者比比皆,而發揚者就寥寥無幾,原因就教育觀。
創業者絕數經曆過苦難,甚至從屍血殺來才獲得成功。等們後代,就開始無阻止後代接受磨砺,結果培養來溫。
問題後代能永遠活溫,當們失代無微至呵護之後,數都禁自然殘酷考驗。
最典型就皇族,每個朝代皇族基本都個德性:開國者全文治武功能,至某個方面超于常。等皇位傳到第代時部分就靈,隻部分還能堅挺,而這部分也跟着父輩起奮鬥過孩子。
從第代開始基本就全都躺平,如果性溫平庸些還算運氣,至太敗。就怕本事、自信很強,分分鐘能把祖輩留業敗,順便也把自己玩。
……陛,此佳句自作?能否讓臣等先聞為?這番表述并沒引起共鳴,反倒讓兩位進士臣關注起皇帝文采。
嗳……朕詩詞造詣好比,兩鐵打刀,夠材料,談也罷。還說說律吧,此法,朕寝難啊!
瞪着好幾圈,洪濤也沒寶劍鋒從磨砺詩句誰寫,隻能放棄當次文豪企圖,但也絕承認自己寫,留個活,萬以後起來呢。
這次把兩位法律界最官員來,隻為件事,修《律》。執政,每每需用到法律時就會發現過、過輕、含糊清、幹脆缺失,很頭疼。
雖然權握,事實以到成憲,但國這麼、官員這麼,總能所需決斷案件都由自己親審。所以制定部利于社會穩定、經濟發展、國全律法非常必。
洪濤用這部法律來告訴所官員,麼會得到遷用、麼會被貶黜問責;同時也告訴百姓麼以幹,麼能幹。隻當部分都同個規則限制作活時,國才會正常運轉,效率才會提。
目使用《律》洪武頒布,編纂朱元璋,但每律每令,都親自過目且同之後才能通過。
這版《律》之,還過兩版。建國由李善長領頭制定,并洪武元正頒布第版《律》。這版《律》基本就按照《唐律》修修改改,讓朱元璋很滿。
從洪武元到洪武,朱元璋斷組織官員對《律》進修訂,直到世總算完成這部法典,頒布同時,宣布之所版本并廢除。
如此來,朱元璋對律法态度還很視。據說為修訂這部《律》,專門讓刑部官員把每條律令都寫來挂寝宮牆,随時随揣摩。
但朝絕數政策樣,朱元璋都犯同樣錯誤,過于自信自。嚴忽略自然規律,真認為所事成變,然後給子孫後代定規矩,許改變定律法。
洪武《律》基本已經沒《唐律》子,成部律法。以《名例律》冠于篇首,按部職掌分為吏、戶、禮、兵、刑、律,共卷,百條。
到萬曆,各朝皇帝臨時添加條例就達到條,各官員判案時候必須以律、例兩種法律文件為基準。
如果這種法律文件方向緻也沒麼問題,們頒布時間相差幾甚至百以,目又盡相同。使用起來經常會沖突,給官員造成必迷惑,更讓百姓無所适從,根本麼違法、麼違法。
另朱元璋制定法律時候留非常告私,也就留很後門。
比如開篇《名例律》規定議制度,文規定議親(皇親國戚)、議故(皇帝故舊)、議功、議賢、議能、議勤、議貴(爵品及文武官品以,散官品以者)、議賓(承先代之後為國賓者)法律特權。
這些犯法之後司法機構能擅自審問,必須先密報皇帝等待批示。沒種覺,後世法律這點與朱元璋發點很相似,罪沒罪取決于法律條款,而聽領導見。
朱元璋本用這部《律》讓朱世世代代掌權當皇帝,這個基礎之再把國治理好。為麼說真呢,因為把順序搞反,先把國治理好,才能世世代代掌權。
實際真還比較客氣評價,說學無術更恰當。渾充滿底層狡黠,缺乏智慧胸,屬于時勢造就來怪胎。
也正這部《律》,才造就王朝變态官員官僚士紳集團,讓法律成為這些強取豪奪具借。
得到任何保障提,除數既得利益者,誰會真認為自己屬于這個國?誰又會真為維護國利益力呢?
無非就混飯,拳頭胳膊粗,咱們幹過隻能聽命。但隻倒黴,咱們會幫,還會反過來幫着敵揍。
這就為麼億國,會被百萬女真輕易推倒根本原因。
與其說被所滅,如說被自己百姓抛棄。古雲,得助失寡助,崇祯皇帝點都冤,替祖宗還債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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