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章越訟
洪濤當然還債,也認為祖宗事就定正确,所以礙國發展政策就必須改。誰敢再用朱元璋話當借,誰就以礦裡挖頭。
即便因此把國拆散、把自己玩,也必須,這就當皇帝推卸責任,能因為怕而幹,也能因為麻煩而退縮。
事實真怕挺,但真怕抄苦役卻沒幾個。當景陽皇帝宣布修《律》時,朝堂反對之聲能把瓦片震來,幾位翰林院科言官甚至疏罵皇帝忠孝。
當這幾個被錦衛抄,全族送到灤州挖礦永赦免時,除幾位疏請辭真男之,再也沒敢這件事瞎BB。
朕好好講理們聽,反而成髒,兒還絲毫聖教化樣子!既然講理,朕就講。
今後凡疏請辭者,并呈送财産細,将為官來所收入寫清楚,并全文刊登報紙之。舉報實者,待錦衛與東廠核實後以抄沒産成獎勵。
這條肯定會現修訂後《律》,們到底君子還就讓世來評價吧。如果百姓都歡腳幹淨官員,朕就跟着們起挖牆角,以便百之後也赢得個君稱号,被世稱贊。
随後洪濤就朝會當着滿朝文武,用赤果果威脅考驗每個品質。結果很令沮喪,位請辭官員全部疏請罪,聲稱鞠躬盡瘁,為朝廷耗盡最後絲氣血,也作崗位。
為修訂《律》鋪平,洪濤就回歸皇帝位置,把具體作交給最司法機關,刑部理寺。由們先完成修訂初步作,把互相沖突或功能疊律、例剔除幹淨,再根據實際況決定增減。
這步相對容易,隻用旬時間就基本完成,律、例剩百條。但接來增減環節卻異常艱難,以至于楊漣攀龍也束束腳,墨迹兩旬時間,進度基本為零。
完刑部理寺修訂進度彙報,今就把兩位主官宣進宮當面奏對,既壓力也表态。以此告訴朝臣們,拖沒用,同時也給經辦者打個樣兒,讓們所依據。
朕抽時間簡單翻翻,條甚理解。刑律-訴訟開篇就越訟,凡軍民詞訟、皆須自而陳告。若越本管官司、辄赴司稱訴者、笞。
既然讨論法律問題,洪濤就能空說虛。臨陣磨槍也,處理軍制改革、兵役、訓練軍、嚴密關注方各部動向間隙,抽空翻翻刑律卷,這問題就來。
所謂越訟,就越級告。比如當縣衙打官司輸,但又氣,于到縣級部門繼續申訴,就越級告。
古代朝廷對這類現象态度太樣,比如唐朝就令禁止越訟,而宋後期宋允許越訟。到朝又所變化,原則允許越訟,但實際卻設個很台階,讓部分民衆敢越訟。
笞最細最輕,頭直徑分厘,頭分厘,由荊條成。換算來,分等于毫米,厘等于。毫米),約就鉛筆差粗細,米長樣子。
後世裡個國依舊保留這種刑法,加坡,稱之為鞭刑。好像幾鞭子,就受,必須醫護員場随時準備急救。
洪濤沒挨過荊條抽,但被差粗柳樹枝打過後背。隻,态度就從桀骜馴瞬間切換到俯首帖,持續時間至,後背腫起來條比樹枝還粗肉龍。
這還學級孩子抽,如果換成,掄圓抽屁股,洪濤覺得訴訟标于萬,這官司還别打。啥冤冤,忍吧。否則屁股被打爛,再染麼,說定命就沒。
朝比自己抗揍洪濤沒刻試驗過,但這麼恐怖懲罰擺,必會吓退數越訟者。再加旅途遙遠、熟之類問題,底層百姓告個狀太容易。
曆史所朝代皇帝、官員,沒個把為民主、為民請命挂嘴邊,甚至還杜撰來各種青老爺,來證們忽悠。比如包拯,再比如瑞,也确實讓很信。
但這些腦子裡好像缺點麼,比如邏輯。們難就問問,包青青如此愛惜民衆,為麼向皇帝提議把越訟規矩改改,更方便百姓申訴冤呢?
說,包青、青獨難支……沒錯,靠個無法個系統作對。們到底提沒提過改變越訟規則事呢?用真改變,隻這個圖就以。
如果提過,為啥書特書番,更彰顯們為民主設嗎。如果沒提過,這事兒就點。聲聲為民主清官,還個法律作者,居然對專門攔着百姓申訴規則聞問。
再進步推理,如果們遇到越訟百姓,會會也先抽笞再問案呢?這種況概率,否則們自己就犯法。
而楊漣、攀龍理,也名青老爺。現洪濤就問問們,連青紅皂都問先打告狀笞刑,青老爺所作所為。如果,為何從律法删,還故留着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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